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
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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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權方式及範圍:
- 為保障著作人著作權益,農業部(以下簡稱本部)聲明對於農業淨零資訊網(以下簡稱本平台)刊載之所有內容,除著作權法規定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(如法律、命令、公務員撰擬之講稿、新聞稿等,請參考著作權法第九條規定)外,其他包括文字敘述、攝影、圖片、錄音、影像及其他資訊,均受著作權法保護。
- 前項不得為著作權標的者,任何人得依法令規定合理自由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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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事項說明:
- 本平台資訊內容符合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者,得依其授與權利使用。
- 本平台資訊內容受著作權法保護者,除依法令為合理使用情形者外,應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後,依著作權法規定方得合理使用。
- 本授權範圍僅及於著作權保護之範圍,不及於其他智慧財產權利,包括但不限於專利、商標、及機關標誌之提供。
- 當事人自行公開或依法令公開之個人資料是否得被蒐集、處理及利用,使用者須自行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,規劃並執行法律要求之相應措施。
- 部分的影音、圖像、樂譜、專人專案撰文或其他著作,經機關特別聲明須經同意方可使用者,不在本宣告所及範圍,其使用應另經機關同意。
- 應注意不得侵害第三人之著作人格權(包括姓名表示權及禁止不當變更權)。
- 使用本授權提供之資料與素材,不得惡意變更其相關資訊,若利用後所展示之資訊與原資料與素材不符,使用者須自負民事、刑事上之法律責任。
- 本平台之授權,並不授予使用者代表本部建議、認可或贊同其加值衍生物之地位。
- 本平台為提供使用者便利性,可能包含對其他網站、內容或資源之連結,本部無法擔保本平台以外之任何網站或資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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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本部保有隨時更動本平台內容之權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