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
循環農業業界參與計畫

循環農業業界參與計畫

為促進循環農業產業發展,農業部依據「農業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及輔導辦法」公告循環農業業界參與計畫,鼓勵企業及農民團體投入循環農業,以達農業循環減碳之願景目標。

循環農業業界參與計畫流程
為協助農業拓展循環成果,投入產業面實行,以公私協力模式,鼓勵業者投入農業剩餘資源再利用。
計畫鼓勵企業導入多項循環技術,建置可永續營運的循環減碳場域,帶動循環創新模式、提升產業競爭力。
循環農業業界參與計畫推動
申請資格
企業
企業

國內依法辦理公司、有限合夥或商業登記之事業,並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;申請單位為公司者,其公司淨值 (股東權益) 應為正值,且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。

農民團體
農民團體

依農會法、漁會法、合作社法所組織之農會、漁會及農業合作社,經營農產品生產、運銷、倉儲、加工、製造、輸出入及批發、零售等。

補助標的
共計 7 個徵求項目,點擊項目查看詳情說明
執行期程及補助額度
計畫執行期程
116 年 1 月 1 日
117 年 12 月 31 日
可視實際需求調整全程計畫之起訖日期
單一申請
1 家企業或農民團體
符合申請資格之企業或農民團體均可獨立提案申請。
300
每年度補助上限
聯合申請
2 家 (含) 以上之機構聯合申請,並由 1 家企業或農民團體擔任主導機構;其於參與成員得為企業或農民團體
  • 申請關鍵|應串聯產業上下游成員。
  • 計畫內容|應涵蓋料源集運、技術導入至商品化等完整流程,確保資源整合與技術落地。
  • 參與成員|不以同一產業別為限,得採跨領域合作方法辦理,惟各成員間應具有明確之上下游關聯性,以確保計畫整體之連貫性與執行效益。
500
每年度補助上限
補助比率上限每年度計畫總經費之 40% 為限。
經費編列原則
  1. 每一申請案之計畫總經費應包括政府補助款及配合款二項。
  2. 申請單位之配合款以不超過申請單位實收資本額或資本 / 股金總額為原則,即年度補助款 ≦ 年度配合款 ≦ 實收資本額或資本 / 股金總額。
加分項目
  1. 計畫工作項目包含技轉農業部所屬試驗所、農業改良場或農業部補助學研單位執行循環農業相關研究成果;非於計畫執行期間完成技轉,如於計畫執行期間有實際應用該技術者,仍納入。
  2. 計畫工作項目包含委託第三方機構辦理碳排放或減碳效益之評估、試算或盤查(如組織碳盤查、產品碳足跡、計畫邊界內減碳效益評估、減碳方法評估、減碳效益宣告等)。
申請方式及審查流程
紙本郵寄

備妥申請文件紙本 1 式 2 份,請自公告日起至 115 年 6 月 30 日下午 5 時前送達:「循環農業業界參與服務小組」(104 臺北市中山區德惠街16之8號)。

電子郵件

應備妥申請文件同步以 E-mail 寄送 Word 檔與 PDF 檔 各 1 式 (檔名請註明申請人全名與計畫名稱) 至:「循環農業業界參與服務小組」信箱 (AgriCycle@tier.org.tw)。

重點說明

※ 其他申請應注意事項,請詳見「循環農業業界參與計畫申請作業手冊」

  1. 計畫自公開受理申請後,於 115 年度 6 月 30 日下午 5 時前截止收件,請詳參第四期徵案申請作業手冊之計畫格式撰寫全程計畫書,並備妥相關資料,於期限內完成送件。
  2. 本循環農業業界參計畫採全程審查、分年度核定及簽約的方式。計畫審查通過者,應於農業部正式函文通知之規定期限內修訂、填寫相關資料,並上傳年度計畫書至農業部農業計畫管理系統。
附件下載
資料來源:農業部
※ 本公告為公開徵求之重點摘要,申請單位應詳閱「循環農業業界參與計畫申請作業手冊」,俾利知悉其他相關說明及契約規章。
服務小組聯繫資訊
執行單位|台灣經濟研究院 循環農業業界參與計畫服務小組
專線|02-25865000 轉 669、672、661
信箱|AgriCycle@tier.org.tw